弋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我县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的通知
弋府发[200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等进行了清理。清理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共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主体44个,行政许可项目268项,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清理决 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努力提高我县依法行政的水平。
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决定下放由地方实施的及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68项)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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