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
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弋府办字[2008]105号
县直有关单位:
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县监察局 县法制办
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县监察局、法制办近期将在近几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和实施主体的法定资格情况。具体包括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依法设定,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许可项目、增设许可条件等问题;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规范、合法;实施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收费是否合法;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等情况。
(二)完善和执行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情况。信息公示、实施程序、收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是否存在不按制度、规定办事甚至视制度规定为“摆设”,我行我素另搞一套的问题;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三)行政许可的事后监管情况。各行政许可机关是否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是否进行了监督检查;是否存在“轻监管”或者“乱监管”等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因缺乏有效监管造成隐患、损失、事故的现象;是否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活动及获取利益采取积极保障和创造良好的环境;监督检查活动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有关材料是否立卷归档;是否存在因监督检查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情况。
(四)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纠正情况。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得到及时纠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是否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行政许可中利用审批权力谋取私利,以及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是否给予严肃查处。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步骤和方法
监督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一)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自查自纠。各行政许可机关要对照上述四个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自查自纠的总结材料连同本方案所附表(一)、表(二)、表(三)报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
(二)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重点检查。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将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被许可人等方式进行。
三、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贯彻执行好《行政许可法》,对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义重大。按照上级部署,我县已于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开展了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今年是第四年开展这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将这次监督检查作为对四年来我县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所取得成效的一次大检阅,认真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成果和工作经验。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扎实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及报表。报表填报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备注说明,按规定填报。
(二)强化暗访检查。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将充分发挥暗访检查的积极作用,落实人员、配齐设备、规范行为、健全制度,深入一线“窗口”查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运用程序和各项制度执行等情况。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行政许可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将在电视等媒体上公开曝光,以强化监督,促进工作落实。
(三)务求取得实效。无论是自查自纠、暗访检查还是重点检查,都要突出一个“实”字,措施要切实,检查要扎实,结果要真实,既要关于发现问题,又要积极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搞好整改,实实在在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严防走过场。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应付检查的,要严肃批评,追究有关直接人员的责任。
附:1、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一)
2、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二)
3、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统计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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