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重点项目、亮点工作、
重点企业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弋办字[2008]32号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实力弋阳、活力弋阳、魅力弋阳、和谐弋阳”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30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10项亮点工作和85户重点企业,实行责任分工和领导挂钩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加强领导,倾力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服务单位要深入项目或企业实地了解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以年促季、以季促月、以月促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4月25日前,请重点工程、亮点工作牵头单位将工作方案报“两办”备案。
2、要强化责质,全力推进。责任领导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亮点工作和重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承办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好抓实。
3、要经常指导,加紧督促。对进度跟不上,效果不明显的工程项目和重点企业,责任领导要加强跟踪问效,及时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将定期不定期地跟踪、督查、调度。
附件:1、2008年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责任分工表
2、2008年亮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3、县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安排表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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