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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正式运行电子公文传输的通知

发布单位
县政府办秘书科 生成时间 2008-11-14 11:2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4010-0203-2008-0058 公开时限 长期 文件编号: 弋办字[2008]78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正式运行电子公文传输的通知

弋办字[2008]78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从1120开始,我县将正式通过“弋阳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运行电子公文传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1120开始,除抄告单、会议纪要、批复、人事任免通知外,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所有非涉密公文全部通过“弋阳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 (网址:http://10.161.100.164)发送,不再向接收电子公文单位发送纸质公文。

二、通过“弋阳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以“弋阳县委办”和“弋阳县政府办”帐号发送,并加盖电子公章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同一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三、各单位负责草拟的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完成公文审核、签发、编号、排版、校对程序后,打印所需份数的纸质文件用于存档、发送未联网单位、抄报县领导和上级单位,然后将文件的电子版拷贝给县委办或县政府办秘书科。以县委、县委办名义制发的电子公文由县委办秘书科负责发送;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电子公文由县政府办秘书科负责发送。县委各部门主办的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联合制发的电子公文,由县委办秘书科负责发送;县直各单位主办的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联合制发的电子公文,由县政府办秘书科负责发送。

四、为确保能够及时接收到电子公文,请各单位的电子公文收发员在每个工作日的830103015001700四个时间段,准时登录“弋阳县网上行政办公系统”查收电子公文并回复。普通公文应在2个工作日内接收并回复,会议通知和紧急公文在4个小时内接收并回复。

五、尚未联入县政务专网的单位,应及时与县电信公司联系,尽快实现联网。在联网之前,于每个星期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上午8301000之间,派人到县委办和县政府秘书科领取纸质公文,县委办和县政府办不再向这些单位寄送纸质公文。

六、县委办和县政府办秘书科负责统计联网单位电子公文接收和回复情况,以及未联网单位派人领取纸质公文情况,并按月在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xyy.gov.cn)的“政府公告”栏中通报。

六、各单位必须配齐用于接收电子公文的电脑(装有网卡)、打印机(建议使用彩色激光打印机)。如果电子公文收发员人员或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公文短信提醒)发生变动,请在1117日前与县信息化办(联系电话:5821277)联系,以便及时对系统进行调整和设置。

七、网上行政办公系统的操作手册、系统配置方法、网络故障报修电话号码等相关资料,各单位电子公文收发员和系统管理员可以到县政府网站的“电子政务”栏目中下载和查看。

实施电子公文传输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推进政务信息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在1118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顺利运行。

 

                       20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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